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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協助辦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學年度第1學期期初校園特定人員新興毒品檢驗事宜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07年8月3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70102092號函辦理。
二、107學年度第1學期期初特定人員尿篩作業,教育部已協請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辦理新興毒品檢驗事宜,本次執行學校辦理初篩作業時,如快速篩檢試劑篩檢結果呈「陰性」反應,經學校觀察或其他方式判斷有施用毒品嫌疑者,可請該所實施新興毒品相關品項檢驗。
三、旨揭檢體送驗作業採「縣(市)」為單位,統一送件方式辦理,惠請有送驗需求學校先行完成檢體分裝編號,併同監管紀錄表於107年9月5日前送交至本縣校外會,由校外會收繳各校檢體並確認編號無誤後,再以冷藏運送或專人親送方式至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辦理檢驗。
四、本案因應法醫研究所提供檢驗件數有限,國教署採總量管制,直轄市檢驗案件送驗額度為4劑,其餘縣市為2劑,請有需求學校依前述作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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