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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候用校長 王伯廷
電話:0492222106#1318
傳真:0492241648
電子信箱:bachmi2001@webmail.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2月19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8003496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376480000A_1080034967_ATTACH1.odt 376480000A_1080034967_ATTACH2.pdf)


主旨: 檢送教育部108年2月1日以臺教高(五)字第1080005179B號令修正發布「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8年2月1日臺教高(五)字第1080005179E號函辦理。

二、 旨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該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陳蓉慧小姐(電話:02-77365903)。


正本: 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南投縣私立三育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均頭國民中學、南投縣私立普台國民小學、南投縣私立普台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弘明實驗高級中學

副本: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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