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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科員 許子云
電話:049-2222106分機1379
傳真:049-2241648
電子信箱:yunyvo@yahoo.com.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80068292號

速別: 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二(376480000A_1080068292_ATTACH1.pdf 376480000A_1080068292_ATTACH2.pdf 376480000A_1080068292_ATTACH3.pdf)


主旨: 因應新課綱實施,教育部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開辦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本府預計薦送教師名單如附件1,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8年3月20日臺教師(三)字第1080040297號函辦理。

二、 本案本府已於107年10月函請各校提報教師進修需求在案,將於本次配合師資培育之大學開設班別提報薦送名單(如附件1),請薦送學校確認教師能配合上課,若有異動請於108年4月3日前來函變更。

三、 檢送「薦送教師參加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相關說明」(如附件2)及「薦送教師參加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相關說明」(如附件3),倘各校尚有教師進修需求亦請於108年4月3日前薦送符合資格且能配合上課之教師名單(每位教師限薦送一校一班,請勿重複薦送),電子檔(execl檔)請寄送至yunyvo@yahoo.com.tw,本府彙整後將提供各開班學校,後續由開班學校依序通知教師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相關開課細節請逕洽開班學校承辦人。另為符應開班效益,未達20人不予開班,惟得併班上課。

四、 上開附件所附薦送表電子檔,可至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資料下載項下(https://goo.gl/8jUDRR),下載運用。


正本: 南投縣各國民中學、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

副本: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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