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僑務委員會甄選本(109)年海外文化教學儲備教師訊息
說明:
一、 依據僑務委員會109年1月8日僑教社字第10802034682號書函辦理。
二、 為協助海外僑校及僑社傳承、辦理文化活動,推廣臺灣優質文化,加強海外僑民及主流社會對臺灣多元文化之認識,該會歷年均遴派民族舞蹈、民俗體育、民俗藝術、書法水墨畫、舞龍舞獅、國術及青少年華語文作文等類科之文化教師赴海外授課,深受海外僑民子弟喜愛。
三、 為鼓勵國內優秀教師加入僑教行列,赴海外傳揚臺灣文化,該會特擴大招募海外文化教師。
四、 本甄選內容摘要如下:
(一) 應具備條件:
1、 大專以上在學生或畢業生,具備上開至少一項傳統藝術與技藝之專業,擁有多項專業技藝者尤佳。
2、 具3年以上擬擔任項目教學經驗,並具相關學經歷及教學實績,且富教學熱忱及犧牲奉獻精神。
(二) 報名方式:請依附件報名表格,以電腦打字填妥,經由學校或所屬專業單位推薦,備齊相關文件郵寄至該會。
(三) 截止日期:109年3月15日(星期日)。
(四) 甄選方式:該會就所提送資料進行書面審查;經初審合格者,再擇期通知至該會複審,錄取結果另行通知。
(五) 獲錄取者將列為該會海外文化教學儲備教師,並建檔於該會教師資料庫,未來每年均將依海外各地教學需求,擇聘前往教學。
五、 該會聯絡人:僑教處社教科王以靜(連絡電話:02-2327-2677;電子信箱:ejingwang@ocac.gov.tw)。
一、 依據僑務委員會109年1月8日僑教社字第10802034682號書函辦理。
二、 為協助海外僑校及僑社傳承、辦理文化活動,推廣臺灣優質文化,加強海外僑民及主流社會對臺灣多元文化之認識,該會歷年均遴派民族舞蹈、民俗體育、民俗藝術、書法水墨畫、舞龍舞獅、國術及青少年華語文作文等類科之文化教師赴海外授課,深受海外僑民子弟喜愛。
三、 為鼓勵國內優秀教師加入僑教行列,赴海外傳揚臺灣文化,該會特擴大招募海外文化教師。
四、 本甄選內容摘要如下:
(一) 應具備條件:
1、 大專以上在學生或畢業生,具備上開至少一項傳統藝術與技藝之專業,擁有多項專業技藝者尤佳。
2、 具3年以上擬擔任項目教學經驗,並具相關學經歷及教學實績,且富教學熱忱及犧牲奉獻精神。
(二) 報名方式:請依附件報名表格,以電腦打字填妥,經由學校或所屬專業單位推薦,備齊相關文件郵寄至該會。
(三) 截止日期:109年3月15日(星期日)。
(四) 甄選方式:該會就所提送資料進行書面審查;經初審合格者,再擇期通知至該會複審,錄取結果另行通知。
(五) 獲錄取者將列為該會海外文化教學儲備教師,並建檔於該會教師資料庫,未來每年均將依海外各地教學需求,擇聘前往教學。
五、 該會聯絡人:僑教處社教科王以靜(連絡電話:02-2327-2677;電子信箱:ejingwang@ocac.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