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與藝文場館合作辦理「『文化美感輕旅行』-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學子前往藝文場館參訪實施計畫」
主旨: 檢送教育部與藝文場館合作辦理「『文化美感輕旅行』-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學子前往藝文場館參訪實施計畫」1份,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偏遠地區學校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30日臺教師(一)字第1090085909號函及「教育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第二期五年計畫(108-112年)」,行動方案「3-2推動美感課程教學與學習體驗計畫」、「3-5結合民間與跨部會資源協力推動美感教育計畫」,以及「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實施要點」辦理。
二、 為提升偏遠地區學生美感體驗之機會,培養其接觸美感場域習慣,涵養美感經驗,教育部特規劃旨揭計畫,並與多所藝文場館合作共同推動優質藝文戶外教育。
三、 本專案合作係配合合作藝文場館展覽期間及學校學期起迄時間(自核定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由各場館視申請情形,提供教育部審核通過之學校免費團體導覽及免費票券,參訪本計畫中之展覽。
四、 本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 執行期程:自核定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
(二) 補助對象與補助優先順序:各主管教育機關認定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偏遠地區學校,優先補助「極度偏遠」、「特殊偏遠」地區之學校。為符應本計畫係扶助偏鄉學子增進其美感體驗之精神,爰本次補助對象不包括國立、一般地區、非山非市學校。
(三) 辦理程序:
1、 請各校於109年7月1日至109年7月10日逕自教育部申請網站進行線上申請(網址:https://aew.moe.edu.tw/#/報名專區/學校專區)。一校以申請3場次為限(不限同場館),並依意願排序。
2、 教育部確認名單後,請各校將申請表件(戶外教育計畫、經費申請表、經費明細表)於109年7月20日前函報本府彙整後送教育部審查。
3、 教育部辦理審查作業,公布審核結果及補助額度,由本府協助提報縣市層級之經費申請表,俾後續經費核定及撥付事宜。
4、 本計畫合作藝文場館視申請狀況提供審核通過之學校免費團體導覽及展覽票券。
(四) 補助項目:本案依學校類型採不同指定項目補助,並依規按本縣財力等級予以補助,說明如下:
1、 偏遠地區學校(不含非山非市):全額補助學校參訪各場館所需交通費(本島1校至多3輛遊覽車,離島地區另計)及保險費。
2、 「極度偏遠」及「特殊偏遠」學校:除補助上述交通費及保險費外,另補助住宿費(學生800元/人;陪同教師5人為限1600元/人),1校以申請3萬元為上限。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30日臺教師(一)字第1090085909號函及「教育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第二期五年計畫(108-112年)」,行動方案「3-2推動美感課程教學與學習體驗計畫」、「3-5結合民間與跨部會資源協力推動美感教育計畫」,以及「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實施要點」辦理。
二、 為提升偏遠地區學生美感體驗之機會,培養其接觸美感場域習慣,涵養美感經驗,教育部特規劃旨揭計畫,並與多所藝文場館合作共同推動優質藝文戶外教育。
三、 本專案合作係配合合作藝文場館展覽期間及學校學期起迄時間(自核定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由各場館視申請情形,提供教育部審核通過之學校免費團體導覽及免費票券,參訪本計畫中之展覽。
四、 本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 執行期程:自核定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
(二) 補助對象與補助優先順序:各主管教育機關認定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偏遠地區學校,優先補助「極度偏遠」、「特殊偏遠」地區之學校。為符應本計畫係扶助偏鄉學子增進其美感體驗之精神,爰本次補助對象不包括國立、一般地區、非山非市學校。
(三) 辦理程序:
1、 請各校於109年7月1日至109年7月10日逕自教育部申請網站進行線上申請(網址:https://aew.moe.edu.tw/#/報名專區/學校專區)。一校以申請3場次為限(不限同場館),並依意願排序。
2、 教育部確認名單後,請各校將申請表件(戶外教育計畫、經費申請表、經費明細表)於109年7月20日前函報本府彙整後送教育部審查。
3、 教育部辦理審查作業,公布審核結果及補助額度,由本府協助提報縣市層級之經費申請表,俾後續經費核定及撥付事宜。
4、 本計畫合作藝文場館視申請狀況提供審核通過之學校免費團體導覽及展覽票券。
(四) 補助項目:本案依學校類型採不同指定項目補助,並依規按本縣財力等級予以補助,說明如下:
1、 偏遠地區學校(不含非山非市):全額補助學校參訪各場館所需交通費(本島1校至多3輛遊覽車,離島地區另計)及保險費。
2、 「極度偏遠」及「特殊偏遠」學校:除補助上述交通費及保險費外,另補助住宿費(學生800元/人;陪同教師5人為限1600元/人),1校以申請3萬元為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