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本三倍券繳納國民教育階段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相關費用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陳永輝
電話:2222106#1321
電子信箱:t03271@mail.edu.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9月1日
發文字號: 府教國字第109020558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376480000A_1090205587_ATTACH1.pdf)
主旨: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學生或其家長持紙本三倍券繳納國民教育階段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相關費用一案,請依說明三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三倍券發放辦法」、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提供之常見問答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8月3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103431號函辦理。
二、 查國民教育法第5條第1項規定及同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項規定,公立國民中小學免納(收)學雜費。
三、 依說明一規範,公私立學校之代收代辦費均可使用紙本三倍券至學校繳納,私立學校學雜費亦同;學校等學雜費收取振興三倍券Q&A(如附件),教育部業已公告於教育部防疫紓困振興專區(網址:https://www.edu.tw/COVID-19/News2.aspx?n=B3FE3C150419CB9B&sms=1DEB941C85D91ED2),請貴校詳參並妥予配合辦理。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陳永輝
電話:2222106#1321
電子信箱:t03271@mail.edu.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9月1日
發文字號: 府教國字第109020558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376480000A_1090205587_ATTACH1.pdf)
主旨: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學生或其家長持紙本三倍券繳納國民教育階段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相關費用一案,請依說明三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三倍券發放辦法」、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提供之常見問答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8月3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103431號函辦理。
二、 查國民教育法第5條第1項規定及同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項規定,公立國民中小學免納(收)學雜費。
三、 依說明一規範,公私立學校之代收代辦費均可使用紙本三倍券至學校繳納,私立學校學雜費亦同;學校等學雜費收取振興三倍券Q&A(如附件),教育部業已公告於教育部防疫紓困振興專區(網址:https://www.edu.tw/COVID-19/News2.aspx?n=B3FE3C150419CB9B&sms=1DEB941C85D91ED2),請貴校詳參並妥予配合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