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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澎湖縣政府109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輔導員 林淑楨
電話:049-2222106#1370
電子信箱:sugin@ypjhs.ntct.edu.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3月15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0006192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480000A_1100061928_ATTACH1.pdf、376480000A_1100061928_ATTACH2.doc、376480000A_1100061928_ATTACH3.xls、376480000A_1100061928_ATTACH4.doc)

主旨: 函轉澎湖縣政府109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要點及申請書1份,請轉知所屬人員並協助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澎湖縣政府110年3月11日府教國字第11009041691號函辦理。
二、 申請日期:自110年3月15日至4月15日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 旨揭獎學金申請需由肄業學校初審合格後,併同清寒(低收、中低收及清寒證明)文件彙集造冊(依學業成績高低順序)免備文掛號寄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國民教育科彙辦(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敬請協助辦理。
四、 如有未合規定者(證件不齊、未經學校審核、逾期),概不予審核。
五、 專科學校務必註明二年制、三年制或五年制。
六、 申請結果錄取者將另函通知錄取學生領取獎學金,並公布於該府教育處網站;旨揭獎學金不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皆不退還。
七、 相關書表格式請逕至該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phc.edu.tw最新消息公告項下(110.3.11公告)下戴相關資料,申請表不敷使用時,請自行影印使用。

正本: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南開科技大學、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同德學校財團法人南投縣同德高級中等學校、南投縣私立五育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三育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弘明實驗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普台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普台國民小學、國立南投高級中學、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國立竹山高級中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立南投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草屯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國立埔里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水里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國立仁愛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國立南投特殊教育學校、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
副本: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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