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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函轉「法務部辦理110年犯罪被害人保護週實施計畫」

主旨: 函轉「法務部辦理110年犯罪被害人保護週實施計畫」,請各校配合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59025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係依據行政院107年12月18日核定修正「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第肆點第九項第二款之4:「每年訂定犯罪被害人保護週,結合全國各有關機關、學校、團體及媒體,密集宣導犯罪被害人保護觀念」辦理。。
三、 110年犯罪被害人保護週謹訂於110年10月25日(星期一)至10月29日(星期五)實施,建議宣導方式如下:
(一) 透過各類文宣、媒體辦理。
(二) 實地舉辦各式活動或座談之方式。
四、 實地舉辦各式活動或座談,應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指揮中心各項防疫措施。
五、 檢附法務部來函(影本)及110年犯罪被害人保護週實施計畫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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