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交通部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交通運具內,或郵局營業區域內禁止飲食說明,110年6月29日公告
主旨: 函轉交通部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民眾於高鐵、臺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域除外)、航空器(國際及兩岸航班除外)等運具內、高鐵及臺鐵全線各車站範圍內(含各車站付費候車區與非付費區域)、國道客運(含各轉運站)各車站付費候車區、各航空站內候機室,或郵局營業區域內禁止飲食,並自即日起生效。業經交通部於110年6月29日以交航字第11050069471號公告發布,檢送公告影本1份,請查照。
說明: 依據交通部110年6月29日交航字第11050069472號函(影附)辦理。
說明: 依據交通部110年6月29日交航字第11050069472號函(影附)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