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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檢送「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0條第2項107年12月28日修正規定不得溯及適用參考因應措施」

主旨: 檢送「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0條第2項107年12月28日修正規定不得溯及適用參考因應措施」1份,請學校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2條第3項規定、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110年5月7日109年度大字第5號裁定及教育部110年7月13日臺教學(三)字第1100085171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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