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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110年辦理「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進修學分班」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輔導員 林紹瑜
電話:0492222106#1380
電子信箱:yuyulin0111@gmail.com

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8月27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0019438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六 (376480000A_1100194387_ATTACH1.pdf、376480000A_1100194387_ATTACH2.pdf、376480000A_1100194387_ATTACH3.ods)

主旨: 為完備教師原住民族專業素養,教育部規劃於110年辦理「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進修學分班」,貴校可提供有意願參加進修之教師名單供本府薦送教育部複審,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23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112359號函暨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辦理。
二、 為提升原住民族實驗學校教師之原住民族教育知能,開辦旨揭次專長學分班,預計由國立政治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國立臺東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及國立屏東大學等6所學校開辦,教育部將依調查需求及教師名單規劃開班事宜。
三、 考量第1及第2優先推薦順位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學校教師服務地處偏遠,該部將與前揭預計開辦大學,協調以線上課程規劃為優先,倘後續開課仍有實體課程規劃需求,依據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要點,依實際進修情形及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等規定,補助進修期間所需交通費與住宿費。
四、 旨案推薦順位說明如下:
(一) 第一優先: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之在職專任教師。
(二) 第二順位: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學校編制內且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送表件者。
(三) 第三優先: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之在職專任教師。
(四) 第四順位:學校編制內且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送表件者。
五、 請學校於110年8月31日(星期二)前函復需求及薦送表,逾期不予受理。
六、 檢送課程架構及核心內容表、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學校清單、需求及薦送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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