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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110年度提升英語文教學成效計畫鼓勵國中小學英語課採全英語授課實施暨獎勵計畫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輔導員 林碧瑩
電話:049-2222106#1371
傳真:049-2241648
電子信箱:piyinglin@gmail.com

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10月8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00232850號
速別: 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480000A_1100232850_ATTACH1.docx)

主旨: 檢送本縣「110年度提升英語文教學成效計畫鼓勵國中小學英語課採全英語授課實施暨獎勵計畫」,請鼓勵貴校英語教師踴躍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縣110學年度英語教學資源中心運作計畫辦理。
二、 參加對象:本縣各國中小英語教師(含代理代課),參加者可單人或團隊為單位提出申請,每隊成員最多3人,各校不限隊數。
三、 實施辦法:
(一) 本實施計畫所稱「全英語授課」係指學期英語課程中課堂用語(classroom English)或運用教學媒體,使用英語教學比率達70%以上。教學時應盡量以英語進行,且所使用的英語應以符合學生的程度為宜,以增加學生聽、說的機會。
(二) 表件繳交方式:
1、 紙本: 結合本縣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計畫,進行教學前中後會談及公開全英語授課,以全英語授課之教師或團隊申請審核資格,應備妥附件1至附件6,包括學期課程教學計畫表(該週課程有用全英語或教學媒體時請打ˇ)、全英語授課佐證資料(如一堂英語課教學教案、教學影片DVD、教師觀課紀錄及回饋單等),經校內核章後於110年12月31日前向南投縣英語資源中心(營北國中)提出申請,俾利辦理後續敘獎事宜。寄送紙本後並致電確認(電話:2392683 分機211-212)。
2、 電子檔:附件1~6,每一附表請以1個WORD存檔,共6個檔案(附件+教學影片DVD全英語授課教學觀摩當天之教學錄影(一節課,無須剪輯)),燒錄成光碟1份寄至營北國中英語教學資源中心。
四、 獎勵:
(一) 申請審核全英語授課之英語教師,完成所有佐證資料且通過審核者,給予嘉獎兩次獎勵。
(二) 總承辦本案之學校相關工作人員表現優異者,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本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核予教師或承辦人員主辦一人嘉獎2次,協辦人員至多3人嘉獎1次。倘涉校長敘獎部分請學校將獎懲建議函報府核辦;餘教職員敘獎授權學校逕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後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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