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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試辦要點」第2點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科員 李怡萱
電話:049-2222106分機1376
電子信箱:al6386@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11月9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0025777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480000A_1100257773_ATTACH1.pdf、376480000A_1100257773_ATTACH2.pdf、376480000A_1100257773_ATTACH3.odt)

主旨: 轉知「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試辦要點」第2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8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00146691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8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146691B號函。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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