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業經行政院與司法院於111年1月5日以院臺字第1100099656D號及院台廳少家一字第1100036633號令廢止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莊佳綾
電話:049-2222106-1356
傳真:049-2240777
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18日
發文字號:府教輔特字第111001657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376480000A_1110016578_ATTACH1.pdf)
主旨:轉知「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業經行政院與司法院於111年1月5日以院臺字第1100099656D號及院台廳少家一字第1100036633號令廢止,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02463號函辦理。
二、 隨函檢附旨揭函文(影本)供參。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莊佳綾
電話:049-2222106-1356
傳真:049-2240777
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18日
發文字號:府教輔特字第111001657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376480000A_1110016578_ATTACH1.pdf)
主旨:轉知「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業經行政院與司法院於111年1月5日以院臺字第1100099656D號及院台廳少家一字第1100036633號令廢止,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02463號函辦理。
二、 隨函檢附旨揭函文(影本)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