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見不為憑?認識Deepfake技術」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輔導員 伍心怡
電話:049-2222106#1375
電子信箱:clarawu55@eipmail.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3月23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1007077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無附件
主旨: 函轉「眼見不為憑?認識Deepfake技術」數位課程於教育部教師e學院開課一案,鼓勵貴校教師踴躍選課研習,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2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35221號函及教育部111年3月15日臺教資(三)字第1112700989號函辦理。
二、 為協助教師瞭解什麼是Deepfake技術、Deepfake原理、如何破解Deepfake方式、利用Deepfake技術的犯罪類型、如何避免自己成為Deepfake的主角及如果變成Deepfake的主角該怎麼辦,教育部特製作「眼見不為憑?認識Deepfake技術」數位課程。
三、 「眼見不為憑?認識Deepfake技術」數位課程自111年4月起於教育部教師e學院(https://ups.moe.edu.tw/)開課,請貴校協助轉知學校教師可至平臺申請教育雲端帳號密碼進行選課,課程結束需完成總測驗且及格者核予該門課研習時數,其研習時數將定期介接對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輔導員 伍心怡
電話:049-2222106#1375
電子信箱:clarawu55@eipmail.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3月23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1007077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無附件
主旨: 函轉「眼見不為憑?認識Deepfake技術」數位課程於教育部教師e學院開課一案,鼓勵貴校教師踴躍選課研習,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2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35221號函及教育部111年3月15日臺教資(三)字第1112700989號函辦理。
二、 為協助教師瞭解什麼是Deepfake技術、Deepfake原理、如何破解Deepfake方式、利用Deepfake技術的犯罪類型、如何避免自己成為Deepfake的主角及如果變成Deepfake的主角該怎麼辦,教育部特製作「眼見不為憑?認識Deepfake技術」數位課程。
三、 「眼見不為憑?認識Deepfake技術」數位課程自111年4月起於教育部教師e學院(https://ups.moe.edu.tw/)開課,請貴校協助轉知學校教師可至平臺申請教育雲端帳號密碼進行選課,課程結束需完成總測驗且及格者核予該門課研習時數,其研習時數將定期介接對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