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編著「7歲以上未滿12歲偏差行為學生輔導手冊」,提供參考運用
主旨: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編著「7歲以上未滿12歲偏差行為學生輔導手冊」,提供參考運用,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0月1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41239號函辦理。
二、 少年事件處理法(以下簡稱少事法)於108年6月19日修正公布施行,依少事法修正附帶決議,7歲以上未滿12歲偏差行為學生,係屬國民小學義務教育階段,爰由教育部邀集司法院、衛生福利部、法務部、內政部就偏差行為學生之通報、處遇、輔導及協助等事項進行研議。
三、 教育部於109年8月27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090634號函「學校進行7歲以上未滿12歲偏差行為學生輔導流程圖」、「○○縣(市)○○學校7歲以上未滿12歲偏差行為學生個別化需求評估與輔導處遇及成效檢核表」及「7歲以上未滿12歲偏差行為學生預防與輔導實施方案」予貴校啟動三級輔導機制之依循。
四、 為提升教師及輔導人員對於7歲以上未滿12歲偏差行為學生之輔導專業知能,國教署編著旨揭輔導手冊,電子檔已置於國教署網站(https://www.k12ea.gov.tw/)→各類資料下載→7歲以上未滿12歲偏差行為學生輔導手冊,請貴校參考運用。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0月1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41239號函辦理。
二、 少年事件處理法(以下簡稱少事法)於108年6月19日修正公布施行,依少事法修正附帶決議,7歲以上未滿12歲偏差行為學生,係屬國民小學義務教育階段,爰由教育部邀集司法院、衛生福利部、法務部、內政部就偏差行為學生之通報、處遇、輔導及協助等事項進行研議。
三、 教育部於109年8月27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090634號函「學校進行7歲以上未滿12歲偏差行為學生輔導流程圖」、「○○縣(市)○○學校7歲以上未滿12歲偏差行為學生個別化需求評估與輔導處遇及成效檢核表」及「7歲以上未滿12歲偏差行為學生預防與輔導實施方案」予貴校啟動三級輔導機制之依循。
四、 為提升教師及輔導人員對於7歲以上未滿12歲偏差行為學生之輔導專業知能,國教署編著旨揭輔導手冊,電子檔已置於國教署網站(https://www.k12ea.gov.tw/)→各類資料下載→7歲以上未滿12歲偏差行為學生輔導手冊,請貴校參考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