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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112.02.03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公告

主旨: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112年1月17日以院臺法字第1110040010號公告修正,並自112年1月17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依據行政院112年1月17日院臺法字第1110040010B號函及教育部112年2月2日臺教學(五)字第1120009004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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