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112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輔導員 魯名凱
電話:049-2222106#1375
電子信箱:t07967@eipmail.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9月19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2022230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480000A_1120222303_ATTACH1.pdf、376480000A_1120222303_ATTACH2.doc、376480000A_1120222303_ATTACH3.xls、376480000A_1120222303_ATTACH4.doc)
主旨: 檢送澎湖縣112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要點及申請書1份,請惠予轉知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澎湖縣各級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及澎湖縣政府112年9月15日府教國字第11209202801號函辦理。
二、 申請日期:自112年9月15日(星期五)起至112年10月16日(星期一)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 本項獎學金申請需由肄業學校初審合格後,併同清寒(低收、中低收及清寒證明)文件彙集造冊(依學業成績高低順序)免備文掛號寄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國民教育科彙辦(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敬請協助辦理。
四、 如有未合規定者(證件不齊、未經學校審核、逾期),概不予審核。
五、 專科學校務必註明二年制、三年制或五年制。
六、 申請結果錄取者將另函通知錄取學生領取獎學金,並公布於本府教育處網站;本獎學金不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皆不退還。
七、 相關書表格式請逕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phc.edu.tw最新消息公告項下(112.9.15公告)下載相關資料,申請表不敷使用時,請自行影印使用。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輔導員 魯名凱
電話:049-2222106#1375
電子信箱:t07967@eipmail.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9月19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2022230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480000A_1120222303_ATTACH1.pdf、376480000A_1120222303_ATTACH2.doc、376480000A_1120222303_ATTACH3.xls、376480000A_1120222303_ATTACH4.doc)
主旨: 檢送澎湖縣112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要點及申請書1份,請惠予轉知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澎湖縣各級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及澎湖縣政府112年9月15日府教國字第11209202801號函辦理。
二、 申請日期:自112年9月15日(星期五)起至112年10月16日(星期一)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 本項獎學金申請需由肄業學校初審合格後,併同清寒(低收、中低收及清寒證明)文件彙集造冊(依學業成績高低順序)免備文掛號寄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國民教育科彙辦(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敬請協助辦理。
四、 如有未合規定者(證件不齊、未經學校審核、逾期),概不予審核。
五、 專科學校務必註明二年制、三年制或五年制。
六、 申請結果錄取者將另函通知錄取學生領取獎學金,並公布於本府教育處網站;本獎學金不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皆不退還。
七、 相關書表格式請逕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phc.edu.tw最新消息公告項下(112.9.15公告)下載相關資料,申請表不敷使用時,請自行影印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