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學生上放學通學安全,請各校加強宣導家長、教職員駕駛交通工具停讓行人觀念
主旨: 為維護學生上放學通學安全,請各校加強宣導家長、教職員駕駛交通工具停讓行人觀念,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近來媒體報導本縣埔里國中校門前出現汽機車未停讓行人情形,為維護學童過路口安全,請各校加強宣導家長、教職員駕駛汽機車時遵守「行人路權」及「路口慢看停」觀念,過路口行穿線應與行人保持1個車道寬(約3公尺)(3個枕木紋)距離。
二、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機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三、 檢送宣導海報如附件,請各校於學校網站首頁、社群網站、家長群組、聯絡簿等廣為宣導周知,以避免家長違法受罰及維護學生通學安全。
說明:
一、 近來媒體報導本縣埔里國中校門前出現汽機車未停讓行人情形,為維護學童過路口安全,請各校加強宣導家長、教職員駕駛汽機車時遵守「行人路權」及「路口慢看停」觀念,過路口行穿線應與行人保持1個車道寬(約3公尺)(3個枕木紋)距離。
二、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機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三、 檢送宣導海報如附件,請各校於學校網站首頁、社群網站、家長群組、聯絡簿等廣為宣導周知,以避免家長違法受罰及維護學生通學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