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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112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輔導員 魯名凱
電話:049-2222106#1375
電子信箱:t07967@eipmail.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3月20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3007388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七 (376480000A_1130073886_ATTACH1.pdf、376480000A_1130073886_ATTACH2.docx、376480000A_1130073886_ATTACH3.docx)

主旨: 有關「112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經費請領一案,請依限寄出領據及印領清冊,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13年3月19日臺中大學原民字第1132060408號函辦理。
二、 請申請學校自113年4月2日起上網(https://cip.ntcu.edu.tw/)列印合格者印領清冊(必須以A4紙橫式列印),學生毋須簽名或蓋章,各級職核章請勿遺漏,一律免蓋校印。
三、 請貴校業務承辦老師將貴校「領據」及合格者「印領清冊」,於113年4月12日前掣據郵寄至仁愛國小高裕明主任收(54641 南投縣仁愛鄉大同村山農巷5號)請款(郵戳為憑),信封外請標註「112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領據」,以免影響後續作業進行。
四、 請本縣仁愛國小配合辦理以下事項:
(一) 請依校碼排序,彙整各校合格者印領清冊正本乙份,以 長尾夾夾住成冊(請勿裝訂),封面統一上網下載列 印,勿手動繕製。
(二) 送件前與本案聯絡人(中教大林希拉小姐04-22188645) 確認核實人數、金額後,助學金科目開立請款收據1張, 並加註匯款帳戶名稱(全名)、帳號及機關統一編號,限 於113年4月26日前併合格者印領清冊函送中教大辦理。
五、 未申請學校無需辦理。
六、 倘有疑義者,請電洽仁愛國小高裕明主任(049-2802373分機16)。
七、 檢附本案請款申請說明及領據各1份(領據請依範例方式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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