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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內政部國籍法修正部分條文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辦事員 楊琇媚
電話:0492222106#1315
電子信箱:hmyang@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6月13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3014734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376480000A_1130147342_ATTACH1.pdf)

主旨: 函轉知內政部國籍法修正部分條文,請貴校公告周知並依說明三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6月1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065851號函辦理。
二、 旨揭條文業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723號(見總統府網站 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並已登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www.ris.gov.tw)-「最新法規公布」。
三、 倘貴校教職員知悉在臺出生非本國籍之適齡兒童未入學或無國籍學生欲申請入學貴校,得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協助通報社政主管機關辦理有關戶籍登記、歸化、居留或定居等相關事項,以保障兒童之就學權益。
四、 檢附「國籍法修正部分條文」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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