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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檢送「南投縣體育獎助學金設置辦法」及申請表各乙份

主旨: 檢送「南投縣體育獎助學金設置辦法」及申請表各乙份,請轉知所屬人員符合資格者於申請期限內提出,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縣體育獎助學金設置辦法辦理。
二、 受理申請期間: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三、 受理申請資格:凡設籍本縣,於114年7月1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有符合本辦法第三條各款情形者,得依限提出申請。
四、 受理申請方式:請依本辦法第四條,檢具以下資料,掛號寄送本府教育處運動發展科,並於信封加註「申請年度體育獎助學金」,逾期不予受理。
(一) 申請表。
(二) 戶籍謄本、新式戶口名簿(須提供現住人口詳細記事)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申請人國內金融機構存摺或郵政存簿儲金簿封面影本。
(三) 主辦單位出具之比賽成績證明或獎狀影本,國際比賽可由全國各該項協會(總會)出具證明文件。
(四) 秩序冊影印本(封面頁及印有申請人姓名頁,應含所屬隊伍名稱)。
五、 檢附本縣體育獎助學金設置辦法及申請書各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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