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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檢送本縣104年國民中學教師介聘委員會辦理教師縣內介聘他校服務注意事項、申請表件等,請轉有意申請教師知悉,請查照。

一、國中教師介聘依下列各款辦理:
(一)申請日期及手續:申請介聘之教師應填具縣內介聘申請表乙份,檢同有關證明文件(積分證件一律採計至4月28日,其中年資採計至7月31日)於4月29日前,向原服務學校提出,經學校確實審核簽註意見後,於5月1日上午12﹕00前送達草屯國中,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校於5月4日派員至草屯國中領回申請調入教師表件。
(三)各校應於5月8日中午12:00前將審查結果順位表送回草屯國中。
二、餘請詳閱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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