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府所轄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執行業務人員獎勵實施計畫修正
主旨: 有關本府所轄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執行業務人員獎勵實施計畫修正,請貴校轉知相關人員,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0年度第2次及第3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會議決議及本府110年10月13日府教輔特字第1100234115號函(諒達)辦理。
二、 旨案修正敘獎額度及增列本府所轄各級學校通過本縣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高階培訓課程,並取得高階資格者,核予嘉獎1次。
三、 檢附實施計畫1份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0年度第2次及第3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會議決議及本府110年10月13日府教輔特字第1100234115號函(諒達)辦理。
二、 旨案修正敘獎額度及增列本府所轄各級學校通過本縣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高階培訓課程,並取得高階資格者,核予嘉獎1次。
三、 檢附實施計畫1份